执行干警清点屋内物品并予以登记。
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房屋。
红网时刻娄底4月19日讯(通讯员 梁成文)为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要求,有效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顽瘴痼疾”。近日,娄底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腾房执行专项执行行动,截至4月15日24时,两级法院成功腾房6起,兑现金额2100余万元。
15日,娄底中院的大楼前坪春日盎然,4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简短的动员部署后,在夏自卫副院长的一声号令下,奔赴位于双峰县城的涉案房屋所在地。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伟、陈某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6日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双峰县永丰镇的房产,最终申请人申请以物抵债结案,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协助其办理好了相关手续,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腾房。
在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派出所、居委会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现场妨碍执行人员进行劝说。
最终,执行干警组织强制腾房,逐层逐房逐物一一清点屋内物品并予以登记,再搬运至指定保管处,历时14个小时,直至晚上23时,成功将该房产6层楼50多间房间所有财物成功搬运完毕,并将清场后的涉案房产移交申请执行人。该房的顺利交付,标志着娄底法院集中强制腾房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在另一处强制腾房现场,湖南某典当有限公司与娄底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梁某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娄底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娄星区长青西街的房产。房产拍卖后,被执行人的另一债权人因其未履行债务占用该房产,拒不配合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与房屋占用人沟通交流,释明拒执责任,提前张贴强制迁出房屋公告并释明拒执责任,占用人在4月15日下午17时主动将占用房屋腾退。
下一步,娄底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对教育整顿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顽瘴痼疾加大整改力度,以“人民至上”为信条,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有效打击拒执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红网
作者:梁成文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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