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友红。
阅卷、核对细节、论证证据链的完整性、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 第一次见到陈友红时,她正忙于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民事案件,厚厚的案卷摆满了书桌,座位旁边的书桌上则陈列着密密麻麻的书籍,涵盖了法学、心理学、文学等多个种类。
打铁还需自身硬,陈友红深谙其道。陈友红是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娄底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多年来,她潜心钻研、学以致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审判技能,坚持走“学习型、专家型法官”路线,多篇裁判文书和学术论文获得了业内人士和法律界的好评。
在民事审判战线上,她将最美的青春年华挥洒在了审判台上,对党忠诚,为民司法,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青春、公正、美丽的卓越风采。
匡扶正义:她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
“她一工作起来,便会忘记时间,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热情、阳光、直率、认真、有担当、亲力亲为、暖心……”陈友红身上有很多闪耀标签,她是同事交口称赞的对象。
这一切都有迹可循。农村家庭出身的陈友红从小就磨炼出了不怕吃苦的刚强性格,远赴新疆求学、偏远艰苦地区支教的经历涵养了她乐观、坚强、开朗的品格。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她回到家乡,考入娄底中院,被分配到民事审判第一庭。那时,庭里的案件数量占据了全院民事案件的半壁江山,繁重的办案任务让老法官都吃不消,但一股子“蛮劲”的她,刚走上审判台就主动提出和老法官一样承担办案任务。“分给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做得有声有色。”她始终秉持着这股“蛮劲”,十二年来,共计办理案件近1400件,年均结案100件以上。
民事庭包含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等纷乱繁杂的各种案件,既有金额巨大的要案,也有小到金额只有上百元的家长里短,在陈友红看来,作为法官,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这是她一直以来坚守的办案准则和目标。用高度的责任心对待阅卷、接待当事人和庭审中每一个司法环节和细节,用自身对法律的理解和事实的严格把握,分条缕析、明法析理,屡次创下高审结、高调撤、高质量的“三高”记录。
2015年年关将近,陈友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刘某等五人均为患有尘肺病的老人,他们生活艰苦又急需一大笔治疗费。为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她在县、乡政府和煤矿之间反复奔波、协调,终于在大年二十九为他们争取到了一笔调解款,让他们安心地过了一个春节。那天,她回到家中时,已是万家灯火、爆竹声声。
法官生涯里,沐浴着清晨的阳光而来,踏着月光离开,“白+黑、5+2”是陈友红工作中的常态,但陈友红从来都是笑呵呵的,“我觉得自己一直很幸运,读了自己喜欢的专业,现在又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在她看来,所有的苦与累都能因为喜欢而被忽略不计。
成绩和荣誉是她职业生涯最好的见证。十二年来,陈友红办案数量屡居全院第一和全省先进行列,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多次荣立三等功,连年荣获“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称号。2016年5月获得湖南省“最美青年卫士”提名奖, 2016年12月被推荐为湖南省“雷锋式忠诚卫士”先进典型,2017年1月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心为民:她是心系百姓利益的“贴心人”
“法官,我儿子死了,他的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已经两年多了,还不能入土为安,我该怎么办?求你帮帮我!”时隔五年,陈友红还记得那位母亲在法庭上老泪纵横、浑身发抖哭诉的样子。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死者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新化县城返回农村老家,途径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路段,与前方行走的田某相撞,造成张某当场死亡和田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死者张某的遗体被停放在殡仪馆长达两年多,张某去世后,家里留下母亲曾某、妻子王某、14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整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雪上加霜的是还要付殡仪馆存尸费十多万元。
法不容情,庭外有情。陈友红决定不能一判了事,要给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希望和阳光。“我决定在张某存尸费上先想办法,首先在新化县法院开了一个联席会,请民政、公路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张某尸体的处理、存尸费的交纳、经济补助等问题进行磋商。”那段时间,陈友红多次前往新化,就此事进行沟通协调。多方努力下,张某存尸费全部减免,得以下葬入土,张某一家还拿到了新化县相关部门给予的5万元补偿。
“当我看到大娘脸上舒展开的笑容时,看到两个孩子能安心回到校园,看到这个家庭生活重新步入正轨,我明白,真情让法律有了温度,真诚使法庭有了暖意。”陈友红深切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成就感。
长期以来,陈友红审理了一大批“骨头案”“老大难案”,让遗弃的孩子回归家庭,让如同仇人的邻里握手言和,让扬言要将官司打到联合国的企业家互谅互让,让风烛残年的老人老有所养,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柔性和温度,让一笔笔救命钱尽快送到当事人手上,让饱经困扰的人感受到春风般的温暖……在成为一名有温度的法官之路上,陈友红的脚步愈加坚定,也更为坚实。
丝丝入微:她是案件调解的行家里手
因民事纠纷的特殊性,不少案件里,陈友红运用司法柔情和权衡之法来进行调和。
2018年,陈友红审理的袁某与姚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小孩抚养问题大打出手,两个家族也加入了争夺行列,多次上演了抢小孩、藏小孩的闹剧,还上了湖南电视台“寻情记”栏目。一审判决离婚后,小孩仍然被袁某藏了起来没有返校,调解一次次进行,日子一天天过去,可孩子还是“藏品”。
“我劝导姚某,对孩子爱的表达,不意味着就是占有,并播放了李玫瑾教授《12岁之前的培训决定孩子的一生》电视讲座来启迪他们。”眼看两人又将进入保护教育权的另一轮诉讼,陈友红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孩子”,她多次耐心细致进行心理辅导,疏导两人的情绪,化解心结,袁某与姚某最终放弃离婚诉讼请求,握手言和,破镜重圆,并共同就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了详细具体的长远规划,一家三口重新开始了新生活,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为提高办案能力,她研读心理学、家庭教育等方面书籍,学习维护良好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技巧,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参加“来自妈妈的力量”公益组织进行实操,为司法实践注入心理学知识理论指导,不断化解纠纷。
在工作中,陈友红始终坚持“以诚心换理解,用真情赢公信”,用娴熟的办案技巧和柔性司法的智慧,耐心、细致而能动地化解一个个矛盾纠纷,让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柔性和温度,不断在向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真正的“娘家人”靠拢。
十二年以来,陈友红不断追求一心护法律、一念系苍生,意志坚如钢、柔情温如玉,以坚韧和勤奋书写正义篇章、以韧性和睿智奏响和谐之乐,让自己的青春人生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来源:红网
作者:梁文成
编辑:肖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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