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央、省在娄单位,省管、市管各企业: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仍呈高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形势严峻,特别南京7.20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已出现较为严重的社区传播并进一步扩散,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份陆续报告新增溢出病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立即恢复到春节期间应急状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坚持集中办公和24小时值班值守。所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部门、单位取消休假,已经休假的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全市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出市,不得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确须外出,须按程序向单位做好报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强化应急准备。全面落实应急处置准备,细化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做好防疫物资、隔离场所、医疗队伍、流调队伍、检测队伍等工作储备和调度。一旦发现阳性患者,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疫情,第一时间以疫情风险区为中心,实行封闭区、封控区、风险区周边区域、其他区域4圈层管理。按照封闭区、封控区和周边区域的顺序,采取全人群、多轮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政策要求,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三、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查码、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纠正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
四、强化交通运输管理。客运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一旦发现有异常症状人员和红黄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闭环转运,落实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五、强化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等制度。发热门诊(诊室)要规范管理流程,做好流行病学问诊,提升疫情监测的敏感性。个体诊室、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诊治具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要按规定规范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全市各药店要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社区对购药患者进行追踪。
六、强化社区排查管理。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立即全面排查外来人员,对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娄人员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管控措施。各地在必要时选派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主动下沉至社区(村),协助开展测温查码、人员排查、疫苗接种等工作。
七、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原则上不新批准300人以上(或有市外人员参加的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已批准举办的,主办方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属地要加强指导。
八、强化“应检尽检”。严格落实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医疗机构的一线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物品和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等原来要求“一周一检”的高风险人群,要提高核酸检测频次,由一周一次提高到一周两次以上;对原来要求“每月一(抽)检”的其他风险人群,每周要按照总人数的25%进行抽检,确保在一个月内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
九、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举报电话宣传;教育引导14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报告社区,配合做好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十、强化新冠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宣传与疫苗接种宣传同步推进,进一步巩固扩大“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方式”的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应接尽接”。继续发扬我市疫苗接种的先进经验和顽强作风,再接再厉,确保高速推进,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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