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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对非现场超限超载车辆处理“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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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治超现场。

红网时刻通讯员 李贤云 周建平 娄底报道

“我县沙塘乡偏僻山村一非现场超限超载应处车主,对我们执法队员说,就是把自己的车子砸烂,也不来处理。”近日,双峰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向阳说起此事,无奈中透出坚毅。今年以来,双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县治超办的组织下,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在海量数据中,在崎岖山路上,在个别违法车主不配合下,迎难而上,斗智斗勇,不畏艰辛,无怨无悔,部门协作、区域联动,集中打击。从8月20日到11月15日,已查处51台非现场超限超载车辆。由于精准布控,敢于碰硬,达到了“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整治效果。

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

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双峰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加强公路非现场超限超载处理和打击故意遮挡车辆号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政协副主席、县治超办主任朱尧丰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龙武、县公安局副局长唐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颖、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王立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星任副组长,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将省顽瘴痼疾整治办通报的涉及该县有3次以上非现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未处理的77台货运车辆信息全部录入公安交管部门缉查布控系统,目前查缉到位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秩序,明确非现场违法车辆的处罚“零容忍”。

制定超详细的工作措施

双峰县治超办将今年以来不停车检测系统抓拍的遮挡号牌车辆图片、视频等信息进行筛查、甄别,将车辆特征明显、经分析比对有明确线索的车辆信息汇总,抄告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每周开展不少于2天的专项查缉行动,重点查缉3次以上非现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和经过不停车超限检测区域故意遮挡牌照的车辆。对现场查获的车辆,存在非现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交警在日常执法中,发现预警货运车辆时就地拦截,移交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由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非现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涉及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理等问题,由娄底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配合相关工作、移交相关材料。属地乡镇加强对司机的教育与管理,公安交警加大办案力度,及时予以打击处理。对录入公安交警部门缉查布控系统未处理到位的货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货运车辆定期审(检)验和变更登记时,将告知车主先接受处理,处理到位后方可进行机动车审(检)验和变更登记。对录入公安交管部门缉查布控系统后,已查缉处理到位的货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告知公安交警部门销号。

通过研判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对违法违规频率高、车辆多的源头企业,专项办公室将信息抄送给属地乡镇,各有关乡镇加强对源头企业的监管,同时双峰县运管局按“一超四究”要求,对存在超载出厂企业进行处理处罚。该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办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对工作进度缓慢或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由县专项整治工作组适时开展提醒、通报、约谈及挂牌督办。

“零容忍”开启精准治超工作新局面

双峰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治超工作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安全畅通。执法大队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辖区内有3次以上非现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实行销号制管理;掌握和分析故意遮挡号牌货运车辆行驶规律,精准布控,敢于碰硬,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整治效果。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掌握运输行业动态和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对工作中执法不严、通风报信、不作为、乱作为的执法人员,说情讲好话者,严肃执纪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李贤云 周建平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11/17/10404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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