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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写进标题,将“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写入主题,这充分体现省委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的鲜明主题和不懈追求。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娄底检察机关务必紧跟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中心大局,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将检察履职放在高质量发展中来谋划和推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办好湖南的事情,关键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检察机关必须把贯彻落实成果体现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一是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准确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以及“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定位,在观察分析形势时把握好政治因素,策划推动工作时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时防范政治风险,切实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及省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一以贯之、落实落地。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巩固和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锲而不舍正风肃纪,深挖彻查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对违反规定者一律追责问责。四是要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办案。自觉履行好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突出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好、更实。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让全省人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检察机关必须找准服务全市中心大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切入点和“作业面”,主动积极履职。一是要聚焦统筹发展与安全,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严惩网络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确保经济金融安全。二是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高质量发展的经济秩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履职担当,做好经济秩序的维护者。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行动,帮助企业甩掉包袱、安心发展。保持与工商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要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锡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国土绿化行动等工作,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助力娄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让绿色成为娄底最亮丽的底色。四是要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共建高质量发展的和谐环境。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精神,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管理漏洞,积极稳妥地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大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合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努力把矛盾隐患解决在县域、化解在基层。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提供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基本建成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湖南,检察机关必须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一是要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引导检察人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等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新理念,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与时俱进。二是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诉讼活动的监督,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要努力提升办案质效。重点抓住案件管理这个“牛鼻子”,形成以核心指标为“纲”、以具体数据为“目”的业务工作管控体系。完善以集中评查、系统评查、专项评查和二审阅卷同步评查一审案件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建立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区分情况进行查处和追责,倒逼依法依规办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检察产品。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检察机关必须恪尽职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评判标准。一是要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安全、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城市窨井盖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持续有力有效维护民生领域安全。二是要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认真践行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面对面接谈信访人制度,实现信访回复率与答复率两个100%。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用真情暖人心、解心结,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加强公开听证工作,及时回应民意,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三是要全力优化检察便民措施。持续提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利民水平,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一站式”受理,开辟律师执业“绿色通道”,让群众少跑路、快办事、办成事。四是要全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深入社区、农村、机关、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坚持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娄底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真抓实干中闯出新天地”。实现湖南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必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一是要明确工作思路。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党代会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更加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耕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奋力争先创优,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全面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娄底贡献检察力量。二是要强化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好党代会精神、推动娄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市检察干警团结奋斗、众志成城才能实现。切实树牢“娄检发展,我的责任”“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找准自己的“角色”,把自己的责任扛起来,做推动娄底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者、参与者、实践者、建设者,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多想事、多干事、干成事。三是要奋力争先创优。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坚持目标导向,紧扣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久久为功,不达目的誓不休。坚持结果导向,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以“求极致”的态度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检察业务工作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红网

作者: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编辑:张孙文琪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01/06/10718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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