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4月26日讯(通讯员 曹霞 张晓艳)日前,冷水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判处7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处266万元至5.25万元不等的罚金。目前该案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罗某、陈某、潘某、文某、杨某在冷水江市某小区租赁工作室做电商生意,从网上及被告人王某处低价购买假冒的某品牌养生茶,通过淘宝和拼多多平台销售牟利。被告人王某和李某在将该假冒品牌养生茶线下分销给5名被告人的同时,采取同样的方式在线上销售。经统计,7名被告人已向他人销售该假冒品牌养生茶金额高达1142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62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陈某、王某等7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7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曹霞 张晓艳
编辑:张孙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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