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娄底8月11日讯(通讯员 黄灿 唐美清)日前,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警官,我要自首。”今年2月17日,黄某某来到派出所投案称:“我在酒吧玩的时候认识了‘花哥’,他请我喝酒吃饭,帮我开房,过了一周他说要借我的银行卡转一下账,我当时猜想应该是一些来路不明的黑钱,但是碍于面子,我还是把手机和银行卡借给了他。直到我的银行卡被冻结,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什么是“断卡行动”?检察官介绍,2020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出售、出租、出借自己银行卡、电话卡的,采取五年内不得开卡、限制其个人移动支付等一系列惩戒措施。对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支付宝号、对公账户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罪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悉,“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起诉“断卡”案件419人,罪名涉及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该院切实加强防电诈宣传工作,持续发力推进“断卡行动”,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来源:红网
作者:黄灿 唐美清
编辑:刘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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