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省质监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要求,就我市全面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企业必须主动将企业产品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企业依法依规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食品、药品和农业种植、养殖产品标准除外),按照《湖南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上自我声明公开。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以后,视同完成标准备案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我局原则上不再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企业需要出具备案证明的,由质监娄星分局、质监娄底经开区分局,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按照《湖南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为企业出具《湖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书》。
三、我局将根据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广大企业、消费者、标准化专业机构对我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21日
来源:红网娄底站
作者: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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