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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以法之名,织牢“防溺水”安全网

□朱榕杰

湖南水资源丰富,溺水事故成为每年暑假青少年意外伤害致死的“头号杀手”。盛夏即将来临,随着气温攀升,江河、堰塘、泳池边多了很多孩子的身影,溺水事故也进入易发期、高发期。恰逢重要关头,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十一条,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中小学生预防溺水问题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旨在遵循多方参与、标本兼治原则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领导、家校联动、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规定》的出台,高度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以法之名,撑起了青少年生命安全的“保护伞”。

孩子不仅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更关乎着国家、民族的未来。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面对溺水隐患,我们不能以应急思维来应对,为了让孩子生命之花幸福绽放,要“未雨绸缪”,防与疏结合,凝聚各方合力,构建起管理监督、宣传教育和安全自救的长效机制,共同织牢“防溺水”安全网。

明确分工,守好“管理监督”的责任田。《规定》重点对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在预防溺水工作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最核心的是清晰界定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敦促各个主体严格对照《规定》,厘清管理监督的职责分工,耕好“责任田”、打好“持久战”,环环相扣,形成管理监督闭环。

安全至上,下好“宣传教育”的先手棋。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是抵御溺水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宣传等部门通过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各类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深深浸透到每个孩子、每个家庭、每所学校乃至社会全体的心田。

自我保护,练好“安全自救”的基本功。自救能力的培养同样至关重要。溺水救援的黄金时间仅仅为4、5分钟,若得不到及时自救或他救,溺水者的生还率会大大降低。关键时刻,求人不如求己。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游泳场所、学校游泳场馆等建设的投入力度,免费或低价向中小学生开放,并就游泳的基本技能、防溺水关键事项等进行教授讲解,指导中小学生学会溺水自救方法,使其有能力在与水的较量中保护好自己。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的关键在于真抓。一系列举措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提供了专“暑”保护,守护安全一“夏”,湖南正在积极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朱榕杰

编辑:陈晓丹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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