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除夕夜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娄底市PM2.5浓度迅速飙升,空气质量急剧恶化,2月9日22时,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截至2月10日15时,重度及以上污染已持续18个小时(其中严重污染10个小时,8个小时浓度爆表)。
经市蓝天办组织生态环境、气象、娄底监测中心会商,受高压主体控制,风力偏弱,考虑到夜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持续叠加影响,预计娄底市短时仍维持重度污染,空气重度污染累计或达到24个小时以上。
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于2月10日1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二)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一)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 2-4 摄氏度。
(三)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四)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五)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还未停产的工业企业(对已达到超低排放改造标准相关设施,参考省内同类企业执行)、施工工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工业源、移动源和施工工地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
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娄政通〔2022〕1 号)和《2024 年娄底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娄城管委办〔2023〕3 号)要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规销售行为。
另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禁止露天烧烤。
来源: 红网
作者:彭冬汉
编辑:李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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