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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让监督更有力量———六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监督,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力武器。中纪办发文要求,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巡视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利剑作用”;市委“十条规定”特别强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遵照执行,并虚心接受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可能完全靠党员、干部自主做到,即使有强烈的主观自觉,但由于自身认识、能力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也难免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因此,监督必不可少,并且极其重要。

要在“畅”字上发力。就是畅通监督渠道,努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督。既要注重日常监督,又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既要抓好巡视巡察等党内监督,又要广泛接受党外监督;既要抓好行政监督,又要加强法律监督;既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又要支持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既要欢迎群众的监督举报,又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织密织牢监督之网,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处遁形。

要在“准”字上发力。目标要盯准,牢牢盯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这些重点对象,牢牢盯住权力集中、利益集中的重点领域,牢牢盯住职能重要、地位强势的重点岗位,牢牢盯住易生事端、易出偏差的重点环节;问题要找准,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分门别类,分轻重程度,分影响大小,实事求是,核查梳理;量纪执纪要精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精准量纪执纪,把好尺度,防止主观随意性。

要在“实”字上发力。监督要立足“实际”,立足特定的环境、条件和历史阶段,立足不同地区、部门、层级、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不能超越现实上纲上线,也不可低于现实放任放纵;监督要面向“实事”,实事,是指具体的事、实际的事,监督要围绕学习调研、办文办会、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督查考核等具体工作来展开,紧扣党性修养、履职担当、权力行使、法纪规矩等具体要求来切入,增强监督的指向性、导向性和针对性;监督要务求“实效”,不能作样子、走过场、摆“盆景”,对存在的问题,要查细查深查实,每一个问题都要有结果,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要在“严”字上发力。监督必须从严,不严则不足以震慑。务必做到严格,工作要求要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执纪问责要严格,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毫不留情,彻查到底,要严格到让人“记住”“忌惮”“敬畏”,不敢再重蹈覆辙;务必做到严谨,做事细致严谨,一丝不苟,可以防止少出问题、少犯错误,监督做到严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没有空子可钻,就必然得到有效防止和克服;务必做到严明,监督也要严守纪律规矩,也要有“红线底线”,坚决按规矩办事,不能时松时紧、率性而为,尤其不能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去监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楼迪新/文)

来源:红网

作者:楼迪新

编辑:谭卫丰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18/11/16/803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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