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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3号

鉴于当前娄底疫情特点和严峻形势,为有效阻断传染源,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达命令如下:

2020年1月23日起,全市所有乘坐高铁、火车、飞机等密闭空间交通工具到娄底境内的市民群众,均应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来源:红网

编辑:刘丹艳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1/30/6663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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