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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6号】

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自落实省关于低风险地区相关管理措施以来,我市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成效明显。但个别地方过度防控、简单化管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不利于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全面恢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全面推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发布命令如下:

一、所有居民小区不允许设置硬性隔离,原用于实行封闭管控的一切人员、车辆通行物理障碍全部拆除,在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的前提下,不得无故阻拦小区居民、车辆正常出入。

二、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设置的防控卡点全部撤除,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硬性隔离全部撤除,恢复常态化管理。特殊情况确需采取硬性隔离措施的,县城需经县市区指挥部批准并报市指挥部备案,娄底中心城区需由娄星区指挥部报市指挥部批准。

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低风险地区之间必要的健康证明互认的要求,对来自低风险区且电子健康码为绿色或持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再设置障碍,不采取隔离措施。

四、各级各部门不得对已落实好必要防控措施的企业及其他各类经营门店的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五、所有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恢复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完善规范小区、院落人员、车辆出入、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秩序等方面的制度措施。

六、充分运用大数据等各类科技手段进一步抓实做细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基础数据全面了解、动态状况及时掌握、异常情况规范处理,加强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进一步落实市指挥部前段已下发通知明令要求停止各类不当做法、推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的各项措施,并与本指令的落实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执行到位。

八、各县市区指挥部要以各种形式提醒广大群众注重个人防护,继续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勤洗手、合理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与报告。

九、本指令自3月21日起执行。如有国家、省联防联控机制对本指令涉及的事项有新的规范要求的,则按国家、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来源:红网

作者:娄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0/03/20/6879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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