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湖南省娄底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的扎实措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2019年以来,审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496件,累计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亿余元。
高站位凝聚共识,合力破解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中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制定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19条措施,各基层法院也推出了相应举措。开辟民营企业涉诉“绿色通道”,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繁简分流,促进涉民营企业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力争取支持,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聚焦重点工作,履行职能靶向施策。严惩“市霸”“行霸”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在依法审理被告人曾某波等27人、肖某清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被告人曾某波通过打砸抢等方式打压对手、排除竞争,被告人肖某清采取阻工、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家安全和经营环境。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中院在审理的某甲电器公司与某乙电器公司、某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在多次侵权被法院判决赔偿的情况下仍变换方式继续侵权,中院依法惩罚性判赔14万元,从重制裁了侵权人的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娄底法院受理民营企业破产清算申请案件25件,破产重整申请案件107件。注重“重整”“协调”等手段的综合运用,使濒临绝境的企业重获生机;采取“盘活”“和解”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对以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谨慎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在力争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全力促成和解,2019年至今,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12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66亿余元。
坚持延伸审判职级,强化服务效果。为让法律服务“走出去”,认真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典型案例。接受监督“请进来”,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民营企业与法院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将代表委员向法院反映的有关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相关问题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审判监督指导。调研走访“沉下去”,中院就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各基层法院院长带头走访辖区内重点民营企业。多元解决“提起来”,全面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通过与工商联、商会、仲裁机构等建立常态化联系,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调解;对企业厂房租赁、劳动争议等纠纷,通过与劳动、工商、房管等行政部门的联动。2019年至今,娄底两级法院调撤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491件,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作者/梁成文)
来源:红网
作者:梁成文
编辑:谭卫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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