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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②见义勇为受伤了,究竟该谁负责?

红网时刻记者 谭卫丰 通讯员 梁成文 娄底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为了帮助大家认识民法典,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红网娄底站、时刻娄底频道联合打造学习民法典系列短视频。今天推出《法官说法②见义勇为受伤了,究竟谁负责?》。

法官说法:见义勇为小伙子受伤了,到底该谁来负责呢。《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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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谭卫丰 梁成文

编辑:刘丹艳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1/02/06/898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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