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江映贵 娄底报道
明知是赌博网站,仍租用银行卡为其收取赌博资金,短短一年时间内,一百余张银行卡收取赌博资金5亿余元。7月23日,娄底市双峰县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依法对李某清等23人提起公诉。
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清结识某网络赌博平台人员,为获取不法收益,李某清明知该平台系赌博网站,仍应邀帮该平台收取赌博资金。李某清购买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成立“工作室”,招纳胡某、王某等人以每张银行卡每天50至120元不等的价格从彭某、黄某等20余人处租用银行卡。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和银行监管,李某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求提供银行卡的人挂失银行卡补办新卡。同时,李某清还聘请罗某、温某等人将租用的银行卡卡号录入赌博网站的页面用于收取赌资,待银行卡收取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罗某、温某等人将赌资取出转入赌博网站平台人员账户内。据统计,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期间,刘某清等人共租用银行卡一百余张,为某网络赌博平台收取赌博资金高达5亿余元。
双峰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清等3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胡某等20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另被告人袁某某还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被告人,大部分都是‘90后’甚至‘00’后的年轻人。”承办检察官介绍,“他们明知李某清收集银行卡是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但为了获取‘轻松钱’或碍于亲戚朋友情面,为其提供本人的或收集他人的银行卡,导致触犯法律。”
2020年10月10日以来,国务院、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检察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将银行卡、对公账户、手机卡、支付宝、微信等物品或即时通讯工具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如果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将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江映贵
编辑:李响炮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