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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共娄底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简要介绍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二是确保政治安全与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五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六是深化政法领域改革。

七是强化政法队伍建设。

八是推进智能化转型。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1.2021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1627.72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委机关人员、行政运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我委2021年年初预算数1083.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专项支出361.51万元。

2.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627.72万元。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9.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7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34万元,资本性支出90.02万元。

3.2021年基本支出情况分析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627.72万元,较上年增加230.53万元,增幅16.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为963.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18%,较上年增加87.26万元,增幅9.96%;公用经费为66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82%,较上增加143.24万元,增幅27.49%。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导致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1.2021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2021年度市级财政拨付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2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11.53万元,结余88.47万元,执行率55.77%,主要原因是项目跨年度开展,支出进度受政策和各环节审批流程影响导致滞后。主要用于市综治中心(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的宣传、日常办公、业务培训、网格化服务管理及考核奖励、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社会治理网格微信群建设等。

2.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机制,突出党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先后20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法工作,市委书记、市长3次到市委政法委调研政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报告17次。全力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出台《关于市委政法委员会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对市直政法单位的政治巡查和纪律作风督查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研讨25次,在全市政法系统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会,进一步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重大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和县域社会治理五项重点工作为两大抓手,全市政治和社会大局更加稳定。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深化政治、经济等国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及时铲除宗教领域、意识形态领域毒瘤。抓严抓细安保维稳,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安保维稳、同步指挥、同步执行、同步督导的“四级三同步”安保维稳大格局,实现建党100周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特护期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目标。打造群众信访县级“终点站”,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信访积案化解率达60%以上,综治民调创历史最好水平。加大对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严打整治力度,全市盗窃、砸车取物等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20%以上,反诈打跨百名民警抓获人数排全省第一。

三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法治服务保障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加大对“三强”、金融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查破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类刑事案件76起,打击处理33人,破获湖南首例虚开机动车销售发票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强化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33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建立“企业法律服务站”,增设园区警务室(派出所),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全力攻坚打处非陈案化解和资产处置,盘活房地产等项目资产15.3亿元,完成九龙集团非法集资案案件庭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3万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36.1万元,惠及群众287人。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为指引,强化抓落实、抓打击、抓倒查、抓建设、抓整治。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2021年娄底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落实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县级部门联审制度,开辟“快审快办”集中审查通道,筛除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及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180人。持续在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4大行业领域开展整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治理。

五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机制建设、司法公正、社会治理、风险防范等四个方面15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坚持“五速”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效,诉前调解纠纷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推介。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216公顷。深化新时代县域警务改革,推动“互联网+网格”县域风险管控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派出所警务工作平台稳步实施,“娄底红”微信小程序获“智慧公安我先行”大赛全省第二名,布溪派出所、金开派出所获评全省第二批枫桥式派出所。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六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娄底屋场会”“娄底红”“村民自治积分制”等平安建设“娄底品牌”和“访调对接”“六个一”人民调解新模式,“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获评2021年度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构建起以网格员为核心、“娄底红”网格志愿者为补充的“五级”防控体系,设置网格9773个,配备网格员9815名,建立“娄底红”网格志愿服务队9905支,志愿者52649人,摸排“四类人员”11.9万人,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事件44万件,办结42.18万件,处置率达95.87%。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网格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网格化”信息平台,将药店、诊所等医疗哨点划分在各网格中,依托平台实现快速预警响应的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要情汇报》(第153期)刊发全省推广。高标准推进高铁沿线电子监控建设,在娄底高铁南站派出所万宝警务室建立了全省首家路地护路联防指挥平台。

七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全市共有1079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立案查处1229人。坚持顽疾整治与建章立制并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学术讲座、“党建+学习教育”“党建+堡垒强化”等,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坚持激励奖励,推树政法先进典型181名、先进集体22个,树立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的良好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

各项既定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一是运行成本。我委根据财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全年实际完成财政拨款支出1627.72万元,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政法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社会效应。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得到了新加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政法队伍建设展现了新气象。

三是可持续影响。市委政法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方面不断乏力,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擦亮”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的底色,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司法公正。

四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市政法系统将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五进联万户、四小解民忧”活动,着眼通堵点顺民意、治痛点纾民怨、盯热点护民安、创亮点便民利、释疑点暖民心,一批又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全市综治民调创历史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举措

一是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优化绩效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二是强化执行、规范行为。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

三是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重视绩效信息资料收集,及时、全面、完整归集项目效果资料,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绩效。

四、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市绩效办对2021年度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市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娄办发电〔2022〕21号)文件,我委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为“良好”。

(二)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单位)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1.自评得分情况。2021年,市委政法委积极作为,创新务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绩效目标100%实现。自评得分为100分。

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1年,在省委政法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统领,大力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看,目前我委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问题:在全面、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并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我委各部门职责职能、具体工作内容较为宏观,绩效指标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细化、量化较难。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个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进度容易受政策和各环节审批流程影响,业务和财务信息对称、同步较难,容易出现支出进度较慢等情况。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抓好机关预算编制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预算编制能力和水平;通过明确各部门预算编制责任人,落实编制责任,完善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丰富、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总结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二)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报资金使用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提出具体要求,做好业务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执行预算。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根据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娄财绩函〔2022〕16号)文件精神,我委拟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机关预算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执行绩效低效果差的项目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将削减或取消部分统筹安排到重点、核心工作上来,确保预算执行绩效质量高、效果好。

(二)拟公开情况。我委将根据财政及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自评结果也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资金绩效使用管理的依据。

来源:红网

作者:鸿轩

编辑:刘丹艳

本文为娄底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rednet.cn/content/2022/06/30/1145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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